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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浩集团工资集商制度促“双赢”
作者:admin     来源:本站原创     日期:2015-12-10     字体:[] [] []

近年来,保山康浩集团积极实行了现代多元化产权制度改革,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,调整劳企关系,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双赢。

康浩集团是隆阳区比较有影响力的一家民营企业,以公交运输、天然气加气站为主,集工程建筑装修、房地产开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,注册资本512.82万元,资产总额2.16亿元。

2004年以来,康浩集团健全了党支部、工会、共青团和女工委员会等组织。 2011年7月,在中华全国总工会落实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时,康浩集团在区工会组织的倡导下,抓住契机,建立健全组织结构,在职工中推荐产生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委员会,就工资分配,保险福利待遇,协议的生效及履行等三个方面草拟了工资集体意向合同,由职工方向企业方提出了协商意向书,提出的内容进行协商,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。

按照职工提出的增资的要求,企业与职工分别派出代表7人进行协商,经过几上几下的反复研究、酝酿、征求意见和修改,方案最终取得职工与企业行政方的一致认同。双方约定,从今年1月份实施,在原领取的工资基础上提高20%。同时,在维护好职工权益的基础上,当企业发展、经济效益好时,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;当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出现经营困难时,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减福利直至减工资,动员职工与企业共度难关、共克时艰;当企业经济效益有所增长,但要投入资金扩大再生产时,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向职工讲明情况,少加或者暂时不加工资,支持企业快速发展,为职工的工资增长奠定的物质基础。从而实现企业和员工“双赢”的发展之路。

截止2011年底,公司成为了隆阳区的纳税大户,去年完成产值49454.53万元,上交税费2512.41万元,创造了员工人均年收入超过22000元的“康浩奇迹”。

公司推行这一制度后,职工的劳动积极性空前高涨,各项工作大有改观,企业面貌焕然一新。职工们的工作态度变过去的“等着干”为“抢着干”和“我要干”,把公司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干完干好,企业工作效率得到提高。

如今,康浩集团以爱心和责任心走出了一条公司和员工“双赢”的发展之路。赢得了同行认可和各界赞誉。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杨绍康同志先后荣获“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”、“云南省关爱员工优秀企业家”等荣誉称号;公司相继获得了“全国模范职工小家”、“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、“云南省双评双爱优秀企业”、“云南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”、“云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 云南省社会扶贫工作先进集体”等荣誉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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